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5〕15号)有关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管理的通知》(广师教字[2010]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实验教学统计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方式。2014-2015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报送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实验中心登录“高校实验室项目及人员管理Web系统”(http://202.192.72.21/xmry/),在网上报送“实验名称”、“实验人员”、“实验项目”、“基本情况”(本年度的统计时间范围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同时函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详见附件)到设备处。相关附件,可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资料下载→实验室管理上下载。
(二)材料报送时间。网上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23日,函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期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各实验中心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将作为下一年度新建实验室项目申报和实验中心评优的依据。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定于2015年9月16日下午3:30~4:30在校本部工业中心616室举办2014-2015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培训会议,请各实验中心安排1~2名具体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参会,并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于2015年9月15日前发至gssgk@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