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紧急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预算执行进度,财务处转发教育厅紧急通知如下:

根据2015年9月2日《广东省财政支出进度集体约谈会》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下一步省财政将实行部门、单位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其中:

一、省级部门资金用款进度考核挂钩:1-10月支出进度为75%-80%的项目(含75%),按照5%的比例收回统筹;1-10月支出进度为60%-75%的(含60%),按照10%的比例收回统筹;1-10月支出进度低于60%的,按照20%的比例收回统筹。

二、省直部门存量资金考核挂钩:已下达到部门的预算资金,年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未使用完的,原则上收回统筹;项目支出结转不超过当年项目支出的5%,超出5%部分分项目按一定比例收回统筹(20%-100%)。

请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采取措施督促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控年终结转结余金额,否则不但本单位预算资金被收回统筹,更影响以后年度学校预算及省级财政教育资金投入。

财 务 处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