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学位点内涵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导师指导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号)文件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导师遴选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充分发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全面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与业务素质,通过遴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导师队伍质量。
(二)遴选工作遵循“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动态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将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导师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遴选工作遵循遴选办法有关规定,为优秀青年教师尽早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提供平台,为优秀拔尖人才的引进和成长创建优良的学术环境,促使更多高水平人才脱颖而出。
二、遴选依据
(一)学术硕导、专业硕导:《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
(二)专业学位校外实践导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号)。
三、遴选范围
(一)我校“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会计”“电子信息”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详见附表1)。
(二)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原则上仅限从我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中遴选。
四、遴选流程
(一)硕士点初评。10月19日~11月20日,各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严格按照学校遴选办法和硕士点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审评申请人材料,确定拟新增导师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位与评估科。
(二)学校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12月中下旬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拟新增导师资格通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批意见,发文公布新增导师资格名单。
五、材料填报
(一)2020年11月20日,硕士点报送拟新增导师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含签章)各1份;并按拟新增导师名单排序报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齐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材料1份(核心及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证明材料限填申报书列举材料,并注意科研成果数量关系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统计表》保持一致。复印件材料需经由培养单位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培养单位审核员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报送。
(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统计表》和拟新增导师名单还须由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提供与纸质版(含齐全签章)对应的电子扫描版(PDF格式)。
材料报送地址:研究生处学位与评估科(一教1408室),电子版材料以硕士点为单位发到研究生处邮箱:xwpg10588@163.com。
联系人:杨老师,邱老师;电话:020-38256458
附件:1.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学科专业及材料提交联系人
2.硕士生导师遴选相关文档
3.材料填写、装订说明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