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学校制定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2020-2021学年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各学院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从本学院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聘期1年。

二、选聘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辅导员配备师生比,提出选聘计划,于10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选聘计划报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核准。选聘计划应包含本学院辅导员配备情况、岗位需求情况、拟聘人数计划。

(二)学校根据各学院选聘计划,于10月20日前统一发布选聘信息。

(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选聘信息向相关学院报名,各学院自行组织选聘,于10月27日前将选聘结果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聘任登记表》(附件2)报至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审批。

(四)学校于11月初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璐38256672,15902061897,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2475920852@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行政楼308办公室。

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