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教学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实习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了规范管理,强化实习教学的全过程监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实习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和实习过程的监控。实习工作小组成员在实习期间要对实习基地进行走访检查,了解学生实习、生活等情况。实习指导教师要密切与学生、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领导的联系,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指导,及时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掌握实习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

2.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的综合表现评定实习成绩,并报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交所在二级学院存档。

3.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工作的总结。注意收集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工作簿和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果材料、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检查实习照片等材料,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习总结表》于实习结束后三周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gssjk@gdin.edu.cn,地址:二教605之二,电话:38256725)。

4.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凡到期的实习基地协议要办理续签。

另,尚未上交实习计划表的二级学院,请予补交。

有关实习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实践科表格→实习教学(相关表格)上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