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敦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质量,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15]5号)的通知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2011年以后(含2011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范围与内容。检查范围包括: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的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另行要求)。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情况(开题、中检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提供成果和获奖等复印件),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形成报告。

2.请将纸质版报告在2015年12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607室,电子版发送gssk@gdin.edu.cn;联系人:李老师(38256675)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