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有关材料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 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同时为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5〕161号)的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在校园网(含二级单位网站)发布了多少条信息?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各单位涉及内容参加附件2)?
2.编印了哪些信息公开资料(不含专业学习资料,注明资料名称及数量)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1.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所指的具体时间是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2.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2015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3.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和数据是编制我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素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准确全面。
4.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是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和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要求相关单位对其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进行详细说明。招生信息公开要逐一说明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财务信息公开要逐一说明高校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公示情况;科研项目(课题,包括纵向和横向)经费(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信息要说明经费使用公示情况。
5.请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老师加入“广技师信息公开交流群”,群号:153776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