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加大改革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根据省教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向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典型案例要紧密对接《总体方案》部署的有关改革任务,紧扣全国教育大会以来破除“五唯”的积极探索,体现针对性、实效性。
2.典型案例涉及的举措要有力、成效要明显、效果要突出,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3.典型案例的实施主体为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等。
4.案例以附件表格形式报送,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梳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填写好《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于3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b@gpnu.edu.cn。
联系人:伍素妍;电话:38265622
附件: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