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15年财政资金使用截止时间等的通知

各财政资金项目负责人:

为顺利完成2015年国库支付任务,财务处现将有关财政资金使用截止时间等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一)2015年12月15日:超过20万元的设备采购项目,请于12月15日前将付款所需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应提早一周以上交设备处作合同录入及审批)、验收报告、审批手续完善的发票等提交财务处,否则将无法保证在本年度完成款项支付。从学校申请付款到实际付出款项需要经过教育厅、财政厅、银行等十四道审核程序,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支付款项。

(二)2015年12月20日:财政厅目前通知国库2015年12月20日封账,财务处截止报账时间为12月23日,请大家务必在此之前办理完报销手续。

(三)2015年12月23日:从财政专项借支的款项必须于2015年12月23日结账前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报销的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借款金额,不得小于借款金额,99开头的项目不接受退回现金及支票。

二、关于资金结转

(一)指标年度为2014年再安排的项目,2015年度不再结转,剩余资金省财政会收回不再返还。

(二)指标年度为2015年的项目,项目支出结转不超过当年项目支出的5%,超出5%部分财政部门分项目按一定比例收回统筹(20%-100%)

(三)项目余额在10000元以下的指标财政部门不予结转。

三、关于余额查询

财务处已将各项目截止10月31日的使用进度及资金剩余情况发到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请大家自行查询。

四、特别提示

年底来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的人可能较多,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来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财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