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机构调整,切实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和管理,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窗口功能作用,展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现状,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现就校内各单位二级网站信息整体更新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网站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部门网页信息认真梳理、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机构调整后本单位的部门网站名称是否修改,以及网页是否存在过期内容或不规范图文信息。

2.建立本单位网站管理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信息的审核和发布,明确本单位网站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负责人)及网站管理员各一名。各单位安排专人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中办理网站信息备案登记(注:可在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或者学校信息门户中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本单位网站(含专题网站)备案登记,每个网站填写一个登记表,逾期未办理信息备案的网站将给予停止运行处理。

3.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中单位概况、机构设置、队伍现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内容,通过最新成果、最新数据来体现出工作特色和亮点,促进招生和就业。新设立的机构要及时建设本单位网站。

4.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广师大〔2019〕391号)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5.各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管理须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网站信息安全。

6.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完成网站信息更新工作,4月16日起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将联合对各单位网站更新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信息未更新或更新不全面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