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二级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广师大党委〔2021〕24号)工作安排,请各被考核单位将本单位落实2019、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或部门公章,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学校纪检监察室(行政楼5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