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

(二)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

选拔对象应符合2021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

三、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202151日至515期间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附件1内《“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

五、校内申报材料受理

各单位拟申报人员请务必于512下班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按附件1内的《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

(一)纸质申请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需手写,各二级单位不需签字、盖章。

(二)同时递交一份经单位批准盖章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2),各单位负责人写明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三)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档发送至师资科。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后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

(二)凡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

联系人:李超虹  联系电话:38256620

邮箱:gsszk@gpnu.edu.cn

附件:

1、地方合作项目相关资料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3、《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汇总表(地方合作项目)》

人事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