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2015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5〕4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本次申报工作,为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2015年度课题指南》,自行设计课题名称。
符合《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我省各级各类教师(含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一)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三)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必须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以研究报告为最终研究成果的申请鉴定时须提供单位采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