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6年度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粤侨办《关于推荐2016年度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粤侨文〔2015〕55号)转发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请有意申请的教师按通知要求于2016年1月6日前将外派教师简历表(需附照片)、外派教师考核表和外派教师报名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琴琴、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电子邮箱:gdinrsc@163.com

人事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