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我校自2015年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努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为更好适应广东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需求,构建我校基础教育基础扎实、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双轮驱动、协调发展的教育硕士人才培养大格局,学校决定对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进行进一步拓展与优化。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优先增设社会需求大的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

2.质量优先。优先增设优势突出、培养质量有保证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

3.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要求进行学科领域拓展,宁缺毋滥,稳步推进。

二、学科领域

国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设有20个学科领域,我校开设情况具体如下表:

 

三、增设条件

1.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2.有满足培养的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招生学科领域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地、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办学条件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下属各学科领域的要求(见附件1),且能确保3年后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指委发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的规定条件(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1.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规定,召开专门会议就拓展工作进行研讨并组织专家论证,对照符合条件的学科领域进行申报,填写附件3-附件6:《申请增设教育硕士学科领域简况表》《全日制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方案》《申请增设教育硕士学科领域基本条件对照表》《新增教育硕士学科领域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一览表》,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6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齐全)一式3份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科:第一教学楼1408。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照条件,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3.2021年6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增设申请进行审议,确定拟增设学科领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发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和招生学科领域(专业)动态调整是我国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学自主性、积极性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相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讨,充分论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增设学科领域申请。

2.严格标准。国家对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均制定有明确的条件和要求,各二级学院在申请增设教育硕士学科领域时,须严格对照标准自我衡量。学校也将严格审核,宁缺毋滥。新增设的教育硕士学科领域,招生3年后,学校将按照国家专项评估有关要求进行复核,以确保学位点建设质量。

3. 规范填表。填写《简况表》《对照表》时,务必保证数据真实性和规范性,表中填写的骨干教师、主要成果不能与其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教育硕士其他学科领域重复。

4.按时完成。本次教育硕士学科领域拓展工作须与2022年研招工作紧密对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克服困难,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被批准增设的教育硕士学科领域,须于2021年上半年分别制定本学科领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

 

联系人:杨老师,邱老师;电话:020-38257203

                          邮箱:xwpg10588@163.com

 

研究生院

职业教育教师学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