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门委员会、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广师大〔2021〕215号)有关规定,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和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共5个专门委员会(简称专委会),代表校学术委员会处理相关学术业务;设立二级学院(部、中心)学术分委员会(简称分委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的分支机构。目前,因学校人事调整,5个专委会和各学院分委会人员变动较大,为便于开展工作,经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议,现决定对5个专委会和各学院分委会进行调整换届。具体如下:

一、专门委员会

(一)候选人名额分配

凡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二级教学单位和其他教学教辅单位,每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职能部门候选人员由5个专委会主任委员提名推荐。候选人员可参考上届专委会委员名单(附件1)。

(二)候选人产生过程

各二级单位推荐候选人,必须经民主推荐、由各学院分委会遴选,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在二级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日,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报送候选人名单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三)专委会换届选举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名单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充分酝酿,校学术委员会投票,产生5个专委会新一届委员名单,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各专委会召开换届选举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各专委会秘书长单位将换届后专委会委员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二、二级学院(部、中心)学术分委员会

校学术委员会已完成换届,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于10月15日前完成分委会换届工作,换届完成后将分委会委员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三、名单报送

(一)各教学教辅单位于9月18日前报送5个专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2);10月30日前报送二级学院(部、中心)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3)。

(二)5个专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由各专委会秘书长单位报送专委会委员名单(附件4)。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附件X”命名,发送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加盖公章纸质版报至行政楼610室。联系人:马思思;电话:38257683;邮箱:kyczhk@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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