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党委〔2020〕128号)。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一)广州校区
各学院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从本学院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聘期1年。
(二)河源校区
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常驻河源校区专业教师向学生工作部报名,由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选聘专职辅导员,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聘期1年。
二、选聘程序
(一)广州校区
1.各学院根据辅导员配备师生比,提出选聘计划,于11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选聘计划报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核准。选聘计划应包含本学院辅导员配备情况、岗位需求情况、拟聘人数计划。
2.学校根据各学院选聘计划,于11月15日前统一发布选聘信息。
3.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选聘信息向相关学院报名,各学院自行组织选聘,于11月18日前将选聘结果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聘任登记表》(附件2)报至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审批。
(二)河源校区
1.学生工作部根据辅导员配备师生比,提出选聘计划,并于11月15日前统一发布选聘信息。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选聘信息向学生工作部报名,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组织选聘,并于11月18日前反馈选聘结果。
(三)拟聘人员名单公布时间
学校于11月底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雯婷38256672,15899968092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xscszk@gpnu.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行政楼308办公室
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从青年博士教师、教辅人员和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聘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