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

党建研究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总计限报4项。

三、申报要求

1.党建研究项目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含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

3.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研究课题,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但需符合课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需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4.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一般以研究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等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和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校内申报事项

(一)申报人于2021年12月27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表、B表,见附件2、3)交到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507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到gszzb@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推荐评审推荐。

(三)联系人:田楠(020-38256610)。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