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省级培训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新强师工程”省级示范项目包含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强化工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3大类,可申报1个或多个子项目,具体申报项目和要求请查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经费标准
教育厅按照集中面授不高于550元/人/天,网络研修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拨付经费。经费支付项目及支出标准请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培”和“省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19〕374号),包括场地及设备费、住宿费、伙食费、教学资源费、交通费、方案研制及评估费、师资费、其他费用。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三、申报要求和安排
1、2022年省培项目拟采用全省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遴选,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组织具有培训经验的教师组建项目团队积极申报。鼓励有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师资培训条件的二级单位积极申报学前教师达标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强化工程中的培训项目。
2、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项目的筛选工作,同一子项目的相同学段学科或领域不允许重复申报。
3、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务必在汇总表内标注清楚专业及专业大类,具体专业及专业大类名称参照附件5的规范写法。
4、请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1月13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所有培训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ipei@gpnu.edu.cn。为便于核对是否收到邮件,《申报汇总表》需报送盖章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拟定于2022年1月1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入选项目后再组织上报。联系人:柏晶,电话38256809;罗燕,电话38256632。
办公地点:东校区3栋304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申报书(模板)
3. 实施方案(模板)
4. 申报汇总表
5.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中职)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