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组织部《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指引》、《“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团粤联发〔2019〕16号)和《关于推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和开展第二十四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通知(预通知)》(附件1)要求,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二十四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以及推报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工作,其中“青年五四奖章”分为“个人奖项”“集体奖项”两类。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2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4.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需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需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三)关于时间安排
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相关材料(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须在3月2日前按要求报送至校团委。
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相关材料(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须在3月8日前按要求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孙明浩
联系电话:020-38256616
电子邮箱:gsdxtw@gpnu.edu.cn
通讯地址:东校区综合馆5楼团委办公室
附件:
1.关于推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和开展第二十四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通知(预通知)
2.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一览表及模板
3.第二十四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一览表及模板
校团委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