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上级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放假及做好放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3日(星期日)—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4日(星期一)的课。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全体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要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穗(河源)”。如确有必要离穗(河源),请时刻留意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计划,禁止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去有阳性病例的报告的地市,原则上不跨省流动;师生不得因外出影响节后正常上班上学。对确有需要离穗(河源)师生必须报批,返校要逐一严格审批,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按照属地、学校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意识,少聚集、不扎堆,牢记“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避免进入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密闭空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3.师生乘用交通工具时,务必注意乘用车安全,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管理部门做好体温检测,减少沟通交流,减少非必要聚集,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4.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如实汇报本人健康状况。切勿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个人疫情相关信息,如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部门负责人要关注本部门师生健康状况,如有异常,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办汇报。
5.要加强师生人文关怀力度,妥善安排好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尽力满足师生住宿、就餐、运动健身、热水供应等生活需求,认真细致做好师生暖心暖胃工作,适时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6.师生从所在校区市外返校时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穗(河源),须严格履行外出报备手续,提前进行报备,经分管领导同意,同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校党委书记凌靖波、校长戴青云报告后方可外出,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党群系统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党委办公室主任黄昂同志报备,行政系统的主要负责同志向校长办公室主任徐光伟同志报备。外出前可通过手机短信或在学校OA系统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审批表》进行报备,短信报备的假期结束后须补报纸质版外出报备表。
2.各单位中层副职离开广州的,须向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分管(联系)领导同意后再外出。各单位教职员工(含第三方人员)离穗(河源)等,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3.学生离(返)校均须通过企业微信进行申请,由所在学院相关辅导员审核、审批,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须(须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批,本科生报学生处备案、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备案。学生返校须上传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校区所在城市)。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同时离开广州。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外出报备要求,严格做好外出报备工作。同时要安排专人分别掌握教职员工、学生外出轨迹并做好留校、离校学生台账。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清明节放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要求,实行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各校区轮值干部和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辅导员原则上不离校,始终保持工作状态。各单位要按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指挥顺畅、运转有序,统筹做好配合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频繁,疫情传播风险也在不断增大,倡导采取网上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