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迎接检查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
二、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调整完善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责任分工,落实每个实验室分室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逐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含安全检查制度(如:“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等)、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附件6)、实验室准入制度、应急预案、专业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等内容。制定的制度应有院级盖章并及时修订更新,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
四、从严从细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要负起领导责任,在4月12日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要求,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开展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所有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4月13日后,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抽查。
五、重点监控排查危险源
各单位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大功率电器、高压气瓶、高温高压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
六、加强常规安全检查
坚持执行“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相关安全检查记录;加强强对流天气期间的实验室门窗、排水等方面检查,做好防风、防水、防雷击等方面的工作;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配备合理,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检查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设备摆放有序,易燃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等。
七、完善实验室安全档案
各单位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常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值日台账等方面,分类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
八、检查时间及提交材料
广东省教育厅将于5月、6月组织现场检查抽查,请各单位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6)中的责任分工要求,涉及到的条款都要准备相关佐证纸质材料,作为备查或本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4月12日前,发送附件1、2、3、4(前两个表只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后两份报告提交纸质签字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到179134818@qq.com。
联系人:劳老师、庄老师,电话:020-38265410。
附件:1.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
2.实验室安全检查明细条目表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6.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