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做好我校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这一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LED屏幕以及微信、QQ等主要宣传阵地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活动。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普及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普知识(中国应急信息https://www.emerinfo.cn/)和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在各类灾害面前的自护自救能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实验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配电室、电梯及校区周界围栏、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在校施工人员车辆、建设使用设备(材料)的运输堆放、工地用电、排水设施设备、校园水体、消防车通道、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结合校区所在区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按照“全面演练,昼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师生员工疏散演练、抢险救援演练、应急保障演练等专项演练。

四、做好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长效机制。若灾害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上报,并根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抢险自救。同时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需做好各项善后与恢复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激励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同时请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于5月16日前报送安全保卫处。

联系人:甘明星,联系电话:38256653

报送邮箱:gsdbwc@gpnu.edu.cn

安全保卫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