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要求,为确保放假前及“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结合疫情防控,全面排查重点危险源。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结合疫情发展变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4月29日前对所管理的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危险化学品、气瓶、高温高压、机械安全等类别的风险点,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附件1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加强常规安全管理。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安全监控设备除外)、水、气的总闸,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管理,各实验室的门、窗、锁等须关好锁好,做好防风、防潮、防雷、防渗漏水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做好备案及安全防范措施。假期如要使用实验室,须经各单位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同意,并按附件2填写,盖章扫描版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179134818@qq.com)。使用期间,应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教师须全程监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并对实验全过程的安全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制度。每个实验分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人须保证24小时开机,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应急联系方式。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13725359718(劳老师) 13826474155(庄老师)
2、安全保卫处(值班电话)
38265110(东校区) 36546674(白云校区)
38829647(西校区) 86398608(北校区)
3、河源校区管委会(值班电话)
0762-8883171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 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