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排,为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规定,备好防疫消毒用品,加强实验室日常清洁和消毒,避免人员聚集,保持通风透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适当距离,禁止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人员进入实验室。

三、加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各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在放假前须对所负责的实验室、仓库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好附件1和2,其中附件1的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gssgk@gpnu.edu.cn备案。

四、加强危化品管理及仪器设备保养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易燃易爆、易挥发、腐蚀性、有毒等特性的危化品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危化品泄漏、失窃等事故发生。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保养、保管及清洁工作,对小型便携式贵重的仪器、仪表、工具等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须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停放或充电,严禁在实验室内或附近走廊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池充电。没有实验任务的,须要关闭水源、气源和电源(安全监控设备除外),做好必要的防水措施。锁好门窗,保证治安防范措施到位。检查排水通道是否堵塞,墙体是否渗水漏水,灭火器的使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纸皮等易燃物品是否堆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中心若假期需要使用实验室,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实验教师须全程监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对实验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七、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制度。每个实验分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人须保证24小时开机,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13725359718(劳信超)  13826474155(庄志惠)

2.安全保卫处(值班电话)

38265110(东校区)  36546674(白云校区)

38829647(西校区)  86398608(北校区)

3.河源校区管委会(值班电话)

0762-8883171    

   附件:

   1.国庆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doc

   2.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