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高质量发展河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发挥科技服务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 号) 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源市实际在河源市内开展科技评审、评价、评估、咨询等活动,征集一批科技服务专家,服务河源科技创新管理,为科技服务、项目论证等科技活动提供智力支撑。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中的专家包括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 和其他类。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 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 成相关科技评审(咨询) 工作。
3.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 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
4.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发展战略 研究工作,或在国内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 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 证书。
(2) 作为项目(课题) 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 技计划项目(课题)。
(3)国家、省部级、市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4)经认定的市级 (含)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
(5)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的技术骨干。
(6)其他等同于上述专业条件水平的优秀学者。
2.管理类专家。主要是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 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市级 (含) 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园区类高级管理人员。
(3)各科研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 中高层管理人员。
(4)市级 (含) 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5)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专家。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 财务会计(审计)专业背景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满5 年。
(4)市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 部门负责人。
(5)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三甲医院等财务部门 负责人。
4.其他专家。指熟悉科技管理的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具体包括:
(1)法律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 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科技金融类专家,包括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 的高级管理人员;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机构从事金 融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权力及义务:
(一)入库专家的权利:
1.对参与评审或咨询项目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或 咨询活动。
3.参与评审或咨询活动时, 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意 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4.对在评审或咨询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投诉。
5.对专家库管理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提出申诉。
6.评审或咨询活动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 动报酬。
7.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入库专家的义务:
1.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履职活动, 提出专业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 素的干扰。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履职过 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禁泄露项目 评审(咨询) 的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侵犯被 评项目的知识产权; 不得接受或索取被评项目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不得有其他违反《科学 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的行为。
3.当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更新信息。
4.参加市高企协会组织的相关科技服务专家培训。
三、入库申报流程:
(一)入库方式:
专家征集入库采取由研究院推荐的方式。
请有意愿征集入库的老师填写“河源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请表”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3)任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入选人才梯队、科技奖励、专利授权等证明。由研究院负责推荐至河源市高企协会。
(二)申报时间节点:
以上申报资料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河源研究院邮箱hyyjy@gpnu.edu.cn ;书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2月21日前寄送到河源研究院,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8507621932.
河源市广师大研究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