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信息,请各教学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三类。
(二)选派专业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五)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六)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七)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2023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9)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人事处审核。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材料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等;同时,将根据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请函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四)录取结果于2023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校内申报材料受理
各单位拟申报人员请务必于4月21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按专栏内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
(一)纸质申请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需手写,各二级单位不需签字、盖章。
(二)同时递交一份经单位批准盖章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各单位负责人写明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三)《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档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8256620
联系地址:东校区行政楼312
邮箱:gssz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2.《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