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迎接检查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主体责任

二、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调整完善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责任分工,落实每个实验室分室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逐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压实全员安全责任。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含安全检查制度(如:“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等)、隐患举报制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验室准入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制定的制度应有院级盖章并及时修订更新,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

 四、从严从细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要负起领导责任,在4月18日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要求,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4月18日后,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五、重点监控排查危险源

各单位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大功率电器、高压气瓶、高温高压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

六、加强常规安全检查

坚持执行“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相关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配备合理,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严禁在实验室内及其走廊附近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禁止在实验室睡觉、饮食、吸烟、使用可燃性蚊香;检查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是否有序,纸皮箱等易燃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等。

七、完善实验室安全档案

各单位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常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值日台账等方面,分类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

八、检查时间及提交材料

广东省教育厅将于5月、6月组织现场检查抽查,请各单位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中的责任分工要求,涉及到的条款都要准备相关佐证纸质材料,作为备查或本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每个单位都有被抽中的可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备查工作4月18日前,发送附件3、4、5(纸质签字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到179134818@qq.com。

联系人:劳老师、庄老师,电话:020-3826541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主要明细条目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5.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4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