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有效防控实验室安全风险,按照学校校园安全工作部署及预防超强台风“苏拉”的预警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贯彻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落实预防台风安全措施。根据省预警中心8月31日发布信息,广东省防风应急响应已提升为Ⅱ级。预计,台风“苏拉”9月1日下午到夜间在惠来到香港沿海登陆或近海掠过。31日夜间至9月3日,粤东市县、梅州南部、河源南部和珠江三角洲中南部市县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东部沿海市县风力加大到8至10级,阵风11至12级,台风中心经过地区风力14至16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预防措施,落实防风、防水等实验室安全工作,对实验室内易漏水进水、排水道易堵塞、电路易泡水等安全隐患点,要在降雨期间24小时落实专人看守,严格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措施。加强应急响应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到响应及时,处置高效。
三、组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整改。各单位在9月6日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所管理的全部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上传到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学校将在开学第1周组织检查。
四、突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有毒物品、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气瓶、激光仪器等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抓好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做好台账记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加强仪器设备调试安全检查。按相关操作规程,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机运行前的条件进行检查,做好防潮、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漏水电等方面的常规安全检查,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六、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检查实验室排水通道是否堵塞,是否渗水漏水,灭火器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在划定的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在实验室内或附近走廊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池充电。
七、加强实验室卫生环境检查。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睡觉、吸烟和使用可燃烧蚊香,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及时清除纸皮箱等易燃废弃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有序,实验室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八、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广州消防”“资产处门户网站安全教育模块”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落实实验前安全教育“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及实验操作安全教育,防止实验事故的发生。
实验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和落实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预防台风的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落实整改,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杜绝同类安全隐患再次发生。
联系人:劳信超(13725359718)、庄志惠(13826474155)
电话:020-38265410
地址:东校区行政楼6楼604室(实验室管理科)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