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广师大党委〔2023〕88号)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和人员变动情况,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有效地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人员变动情况,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入排查相关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1.集中时间开展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学习与讨论,使相关责任人对各自的岗位风险和防控措施熟记于心,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2.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广师大党委〔2019〕156号)要求,结合岗位职能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通过个人自查、科室检查、单位内部复查等方式,查找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是否有遗漏,是否避重就轻,并进行修改完善。
3.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对排查出来的各个廉政风险点逐一分析,提出修改意见,填写相关廉政风险登记表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4.各单位在上报前要将廉政风险登记表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在单位内部公示。
5.根据实际情况,领导班子、党政负责人岗位的廉政风险登记表和防控措施登记表需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各单位(含下设的科级以上单位)及其他岗位(含副处级,正、副科长,主任、副主任科员,正、副科级辅导员等)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三、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组织学习讨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登记表的纸质版原件(按照表中要求签字盖章)报送至纪检监察室(东校区行政楼509),电子版(以“单位+2023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命名)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38265402。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广师大党委〔2019〕156号)
2.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登记表
3.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4.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5.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6.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7.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纪检监察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