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广师大〔2023〕198号)、《关于发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指引的通知》(广师大〔2023〕310号)及《关于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收集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职能、教辅部门需提交材料内容

1.提交审核重点对应的支撑材料

请各职能部门按照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广师大〔2023〕198号)的分工,参考前期提交的支撑材料目录,收集、整理和提交本部门负责的三级指标(即审核重点)的支撑材料(具体见本附件1)。于2月27日17:00前提交完整的支撑材料目录和支撑材料。

2.提交本部门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修改完善本部门自评报告(第二稿),同时收集制作本部门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中未提及单位的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按实际工作情况提交即可(可不按模板)。于3月15日17:00前提交本部门自评报告(第二稿)、支撑材料目录(第二稿)和支撑材料。

二、各教学单位需提交材料内容

1.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数据表

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指引(广师大〔2023〕310号),各教学单位需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数据表》(具体见本附件2)。于2月27日17:00前提交填写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数据表》。

2.提交本单位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按照审核评估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增加数据、报表、图片等来丰富自评报告内容,修改完善本单位的自评报告,同时收集制作本单位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目录模板见本附件3,支撑材料格式见附件4。于3月15日17:00前提交本单位自评报告(第二稿)、支撑材料目录(第二稿)和支撑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审核评估数据表命名格式:单位+材料名称;如:**学院自评报告(第二稿);**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数据表(第二稿);

2.支撑材料命名格式:二级指标+审核重点+三级指标点+支撑材料+(单位名称);

如:1.1 党的领导-审核重点1.1.1支撑材料(**学院);

1.1 党的领导-审核重点1.1.2支撑材料(**学院);

6.1 质量保障-审核重点6.1.1支撑材料(**学院)

3.以上需提交材料的可编辑电子文档及PDF(签名盖章)版发送至评估中心邮箱Pgzx@gpnu.edu.cn;

4.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本一式一份(封面单位/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盖本单位/部门公章),纸质版提交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龚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38256481、38256485

请各职能部门、教辅部门教学单位给予高度重视,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20日

附件:

1.提交审核评估三级指标支撑材料的责任单位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数据表(第二稿)

3.支撑材料目录(第二稿)(模板)

4.支撑材料格式:参考【例】6.1质量保障-审核重点6.1.1支撑材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