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总结先进工作经验,激发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中心)的实验系列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实验室工作。

2、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积极承担各项任务,勇于探索和创新,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3、在近1年中,没有发生过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4、所承担实验教学或管理工作深受师生和同行的好评,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做出突出的贡献。

5、在下述某一或几方面成绩显著,且师生反映良好:

1)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革新;

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3)实验室安全管理;

4)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5)实验室信息化管理;

6)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2月26日-3月4日,各单位组织初评。各二级学院(中心)推荐的实验室先进工作者名额不超过实际参加评选人数的15%,各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荐人员数四舍五入,积点逐年累计。

2、3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中心)将初评的推荐名单进行排序(见附件2),候选人员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版材料提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到gssgk@gpnu.edu.cn。

3、3月5日—3月12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二级学院(中心)初评上报的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由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评,经公示后进行表彰。

人:庄志惠

联系电话:020-38265410

联系地址:东校区办公楼604室

附件: 1.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实验系列工作人员)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