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学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奋力建成立足湾区、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技术师范大学。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广师大党委〔2024〕29号)开展我校“罗明学者”系列岗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与选拔条件

“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设置“罗明学者”和“罗明青年学者”岗位,聘期3年,具体条件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附件1)。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聚焦国家广东发展战略,依据广东省相关部门下发的人才项目遴选通知,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岗位选聘条件提出揭榜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岗位申请表》(用于申报的业绩成果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并提供佐证支撑材料。

2.所在单位材料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3.职能部门资格复审

人事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4.评定及公示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5.入选培养

入选“罗明学者”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与聘期。学校对入选者发放相应岗位津贴。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及时传达有关精神,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要求,切实把学校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遴选出来。

(二)严格审核材料。各单位切实履行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审查职责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有关材料(含《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岗位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4月7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核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邮件至电子邮箱:gsszk@gp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鄢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20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明学者”优师激励计划岗位申请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