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须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提供师范教育类专业成绩单可免修两学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并标出“教育学”、“心理学”和实习课程等成绩)。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9月14日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参与人

内容


申请人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因认定流程时间紧,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先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格和体检医院详见附件(体检表双面打印,贴照片处盖二级学院公章,照片需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

9月14日9:00至23日16:00

申请人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

9月24日9:00至30日17:00

申请人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在开放时间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gdgsrd.gspxonline.com/,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将纸质证件照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的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操作手册见附件)。

9月24日至10月9日

人事处

人事处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本校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分别在两个系统进行确认。

10月15日前

人事处

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省教育厅、人事处

省教育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和学校主页同步公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2024广师大教师资格认定QQ群(务必加入,后续具体通知和相关问题都在群内沟通):771337179

附件:2024教师资格认定附件包


人事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