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邮箱系统管理,规范师生校园邮箱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现对学校邮箱系统(邮箱后缀为@gpnu.edu.cn或@stu.gpnu.edu.cn)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邮箱自查工作

1.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邮箱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

2.落实邮箱密码管理。排查是否科学设置管理邮箱密码,确保密码的复杂性和安全性。请广大师生定期修改邮箱密码并开启手机二次验证(登录后--设置--账号与安全--密保平台处开启,请注意如果您在使用旧版网页端邮箱,请先在页面右上角切换至新版方可设置)。

3.落实邮箱使用管理。排查部门邮箱是否存储敏感涉密信息邮件。重点排查是否使用部门和个人邮箱发送、存储、处理、转发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是否存在个人隐私信息或涉密文件,如师生个人信息、敏感信息等,如有存储或发送,请立即删除。

二、邮箱清查工作

1.清理范围:截至2024年12月18日,凡超过12个月未登录邮件系统的所有师生邮箱账号均为“僵尸”邮箱账号,将进行冻结处理。如被冻结的邮箱账号在一个月内未申请恢复,则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做彻底删除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邮箱原持有人承担。

2.实施时间:

“僵尸”邮箱账号冻结时间:2024年12月20日

“僵尸”邮箱账号彻底删除时间:2025年1月20日

如邮箱账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且希望继续使用,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登录一次邮箱。若邮箱账号被彻底删除,账户里的历史邮件将永久删除。

三、加强邮箱使用管理

1.邮箱使用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邮箱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使用人必须具备足够的邮箱使用技能,能够及时处理邮箱安全事件。

2.邮箱密码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更换。设置密码必须同时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并且长度不少于6位不大于32位。

3.部门邮箱和个人邮箱不得用于发送、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对重要邮件及时下载备份,对可删除的邮件及时定期清理。

4.为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办公效率,部门或个人应使用校园邮箱作为相关重要文件资料的传输途径或收集材料的递交邮箱。严禁通过个人商业邮箱传输重要文件资料和涉及个人信息内容的邮件。

5.不轻易点开陌生邮件中的链接,不轻易下载陌生邮件中的附件,尽量使用固定的设备登陆邮箱,并定期检查电脑和邮箱环境。如需技术服务,可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

6.按要求填写部门邮箱排查备案表,请各部门填写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网络信息中心系统管理部阎连龙老师(020-38256639),同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nicsys@gpnu.edu.cn,对不在清单的部门邮箱,网络信息心中将逐步停用。

网络信息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