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使用单位:
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通过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开展简易交易的货物项目,采购人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确保相关款项得到及时全额支付。供应商在系统完成发货确认操作后的45天内,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如逾期未支付,系统将限制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等交易权限,支付完成并上传凭证后予以恢复。请各单位及时对存量逾期支付项目进行清理。
请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在货物验收后尽快办理支付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五个工作日将支付凭证(从财务系统→财务智慧查询→报销款信息→报销款对公查询→对应项目的财务回单→下载或截图电子回单。若是由国库资金支付,须项目负责人在财务智慧查询系统,找到对应项目收支记录,通过凭证影像化下载对应的支付凭证)上传至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款项管理→付款登记”页面,否则将影响学校和个人的交易权限。
咨询电话:38265553、38265723(黄老师、张老师、陈老师)。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