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排查清理违规开展创建示范、达标活动、签订责任状等事项的通知》(粤教办函〔2025〕3号)要求,现对校内违规开展创建示范、达标活动、签订责任状等事项开展排查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范围
对照《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纠治违规开展创建示范、达标活动、签订责任状等事项。
二、排查清理内容
(一)创建示范方面。排查除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等国家部委部署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外,(以学校名义)设立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
(二)达标活动方面。排查(以学校名义)开展以二级学院(系)、年级(组)等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三)签订责任状方面。排查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变相签订责任状、责任书的情况。
(四)台账资料和留痕要求方面。排查把做台账留资料、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学习笔记等情况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情况。
(五)其他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纠治一起。
三、排查清理工作
对照排查清理的范围和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印发的各类文件以及提出的工作要求,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项。既要排查专门设立有关事项的文件,也要排查其他文件是否在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中提出设定有关事项等要求。既要排查目前正在执行的事项,也要排查过去曾设立,但由于没有明文废止,各部门、各单位仍在执行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这次排查清理工作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面自查自纠、真刀真枪整改,确保改到底、改到位。
(二)按时报送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于3月13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盖章的PDF版和可供编辑的电子版即可)至fzb@gpnu.edu.cn,联系人:施老师,电话:38265622。
各部门、各单位如发现有疑似违规部署开展的创建示范、达标活动、签订责任状等事项等情形,可一并梳理有关情况(事项名称、牵头设立部门、文件依据、对象范围等)报送。
附件: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