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44日(周五)放假,共1天。

清明节假期有关课程调整如下:44日(周五)全天停课。46日(周日)晚上公选课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