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 “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及时更新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常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分级分类、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确保管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做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按照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完成规定的安全培训学时量和应急演练次数,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五、全面自查自纠,抓好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要负起领导责任,在5月19日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要求,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5月19日后,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六、完善分级分类,严格管理重要危险源

 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定级,按类别和危险级别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全面系统严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速旋转设备、大功率电器、高压气瓶、高温高压仪器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

 七、注重细化管理,加强常规安全检查

 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常规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日、每月分别进行一次小、大检查,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台账;严格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在安全检查、培训教育、条件保障、安全评估等方面细化管理;检查危险化学品出入柜及使用台账是否完善;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配备合理,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严禁在实验室内及其走廊附近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禁止在实验室睡觉、饮食、吸烟、使用可燃性蚊香;检查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是否有序;纸皮箱等易燃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禁止在实验室或仓库堆积;各种高压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气瓶等。

 八、完善安全档案,做到有底可查、可溯源

 各单位要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常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分级分类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台账等方面,分类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做到有底可查、可溯源。

 九、调研时间及提交材料

 工作开展期间,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备查工作,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中的要求,凡涉及的条款都要准备相关佐证纸质材料,作为备查或本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5月19日前,发送附件3、4(签字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到gssgk@gpnu.edu.cn,附件5签字盖章扫描版上传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

 联系人:劳老师、庄老师,电话:020-38265410。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主要明细条目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5.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4、5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