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下列在职在岗人员:
(一)高校拟聘用的教学人员(在校承担相应专业教学任务、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二)高校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要求,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补修并取得成绩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并取得成绩合格证书(2024年3月后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有效期为5年)。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组织实施工作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成绩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各校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六)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育厅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学校与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出具。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9月12日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参与人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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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因认定流程时间紧,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先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格和体检医院详见附件(体检表双面打印,贴照片处盖二级学院公章,照片需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 |
9月12日9:00至25日17:00 |
申请人 |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 |
9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 |
申请人 |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相关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详情及装订要求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东校区行政楼504)。 |
10月1日至10月19日 |
人事处 |
人事处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本校申请人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教师资格专家评议委员会,由评议专家审核确认。 |
10月20日至24日 |
人事处 |
对拟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学校的公告栏和校园网(办公系统)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0月31日前 |
人事处 |
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
联系人:鄢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20
2025年广师大教师资格认定企业微信群二维码,(请务必加入,后续具体安排通知和相关问题都在群内沟通):

附件: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附件包
人事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