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采购用户:

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通过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开展简易交易的货物项目,采购人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确保相关款项得到及时全额支付。供应商在系统完成发货确认操作后的45天内,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如逾期未支付,系统将限制该单位在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等交易权限,支付完成并上传凭证后才予以恢复。

我中心已于2025年1月2日在校园网发通知提醒,具体内容见《关于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的货物项目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的通知》。目前仍有部分采购订单存在逾期未支付或支付后未及时上传支付凭证问题,给学校采购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请各单位加强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通知各有关老师,及时对存量逾期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核查并在后续的采购工作中按要求完成订单支付和支付凭证上传工作。

触发交易权限关闭机制的采购单位,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情况通报。

为规范我校政府采购活动、加速智慧云平台的支付进度,现多部门协同提供电子卖场财务支付绿色通道、固定资产报增等相关业务的咨询通道。咨询方式:

招投标管理中心:黄老师(38265553)、陈老师(38265723)、张老师(38265553)

资产处:高老师(38265012)

财务处:彭老师(38256665)

支付凭证获取及报送操作指引:

1.基本户支付: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从财务系统→财务智慧查询→报销款信息→报销款对公查询→银行回单→下载,报账人(采购用户)上传至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款项管理→付款登记”;

2.国库资金支付: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经办人从财务系统→财务智慧查询→财务信息→凭证影像化下载,报账人(采购用户)上传至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款项管理→付款登记”。

特此通知。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