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了成果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校外专家遴选并征求校学术委员会、保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意见,同意相关成果申报,现对拟推荐成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成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科研处,地址:东校区行政楼602A室

联系人:李老师(020-85510616)


附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一览表(第二批)


科研处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