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学校“1+7+N”规划编制总体安排,经研究,现将规划优化完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12366”发展思路,锚定“申博冲百创优”战略目标,把“双优工程”作为核心主线之一,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总规划、7个专项规划和30个教学教辅单位规划,着力构建定位准确、目标清晰、指标科学、任务明确、举措有力的规划体系。
二、修改要求
(一)强化衔接贯通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划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和高等教育“迎峰计划”等部署要求,做好衔接和贯通。
(二)科学设置指标
各单位要严把规划质量关,要对发展目标和核心指标进行细致谋划,指标要有数据支撑和测算依据,明确具体数据和范式,要注意与后续战略或工程中的相关表述保持一致,指标可量化、可考核。
(三)重点专栏设置
为突出规划有关重点任务,可设置重点专栏,专栏采用具体计划的形式,通过指标、数据等呈现出来,系统谋划重大任务、标志性成果、重大项目和改革举措等,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详见附件)。
(四)规范文本表述
进一步精简文字,适当压缩一般性叙述和工作总结,突出未来五年的工作重点亮点。注意规范引用上级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清理重复内容和口语化表述,注意语句通顺,使文本更加规范严谨。
三、主要优化方向
(一)“双优工程”目标
将“创优”也作为“十五五”规划核心主线之一,把“双优”标准要求全面融入目标体系、任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主动对标“申博冲百”战略目标和“双优工程”建设要求。
(二)高等教育“迎峰计划”
以“迎峰计划”为契机,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以高质量协同育人支撑“迎峰”扩招,统筹推进基建规划与校区提质扩容。
(三)“3+6+N”学科体系建设思路
围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目标,进一步理顺“3+6+N”学科建设体系,优化学科布局,建强高峰学科、建优高原学科、谋划特色学科,将“3+6+N”学科体系建设思路充分融入三大学科群的打造过程中,增强学科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建设,拓展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实质性合作,提升师生双向交流和联合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学校国际化办学能力和影响力。
(五)相关特色工作
系统梳理“博士校长”“博士副总”、教育集团、教育帮扶、深圳微校区模式、未来教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改革实践和建设设想,建议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和预期成效。
四、任务分工
(一)学校总规划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国际合作部
主要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形成学校总规划优化稿。
(二)7个专项规划
序号 |
专项规划 |
牵头单位 |
主要任务 |
1 |
人才培养 |
教务部、研究生院 |
结合学校总规划,对专项规划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修改与完善,注意做好与学校总体发展战略衔接协同和相互支撑。 |
2 |
学科建设 |
发展规划与国际合作部 |
3 |
师资队伍建设 |
人力资源部 |
4 |
科学研究 |
科学技术部 |
5 |
体制机制改革 |
党政办公室 |
6 |
数智赋能 |
网络信息中心 |
7 |
河源校区 |
河源校区管理办公室 |
(三)30个教学教辅等单位规划
序号 |
教学教辅单位规划 |
牵头单位 |
主要任务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十五五”规划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根据学校总规划、专项规划精神和部署,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对本单位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
2 |
集成电路与信息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
集成电路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4 |
人工智能学院“十五五”规划 |
人工智能学院 |
5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6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7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8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十五五”规划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9 |
教育科学学院“十五五”规划 |
教育科学学院 |
10 |
财经学院“十五五”规划 |
财经学院 |
11 |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十五五”规划 |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
12 |
管理学院“十五五”规划 |
管理学院 |
13 |
外国语学院“十五五”规划 |
外国语学院 |
14 |
文学与传媒学院“十五五”规划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15 |
美术学院“十五五”规划 |
美术学院 |
16 |
音乐学院“十五五”规划 |
音乐学院 |
17 |
民族学院“十五五”规划 |
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 |
18 |
基础教育学院“十五五”规划 |
基础教育学院 |
19 |
国际教育学院“十五五”规划 |
国际教育学院 |
20 |
继续教育学院“十五五”规划 |
继续教育学院(出国留学预备学院合署) |
21 |
体育与健康学院“十五五”规划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22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十五五”规划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23 |
低空技术与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
低空技术与工程学院 |
24 |
数字创意学院“十五五”规划 |
数字创意学院 |
25 |
创新创业学院“十五五”规划 |
创新创业学院 |
26 |
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十五五”规划 |
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广东工业实训中心) |
27 |
学报编辑部“十五五”规划 |
学报编辑部 |
28 |
图书馆“十五五”规划 |
图书馆 |
29 |
师资培训中心(终身教育学院合署、数字技术学院合署)“十五五”规划 |
师资培训中心(终身教育学院合署、数字技术学院合署) |
30 |
广师大退役军人教育发展研究院“十五五”规划 |
广师大退役军人教育发展研究院 |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五五”规划对学校未来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意义,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的组织领导作用,落实责任到人,将规划编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推进。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沟通、加强协调。主要进度安排如下:
1.优化完善。8月25日前,请各牵头单位完成规划文本优化完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修改稿。按照学校暑期相关工作安排,做好规划汇报工作。
2.论证审核。9月初,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充分吸收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
3.征求意见。9月上旬,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校内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
4.终稿形成。9月中下旬,完成规划文本定稿,总规划按程序提交审定后印发实施,专项规划、教学教辅等单位规划提交学校。
请7个专项规划和30个教学教辅单位规划牵头单位于2026年8月25日(周二)前将规划修改稿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fzghc@gpnu.edu.cn。
发展规划与国际合作部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