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规范食堂日常管理,提高食堂饭菜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教后勤〔2026〕4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食堂陪餐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自2026年9月4日起实行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陪餐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单位(部门)负责制
(一)本学期实行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陪餐制度,学校每天安排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陪餐。由各有关单位、部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陪餐轮值安排,按时到相关食堂陪餐并完成陪餐情况评价。
需落实陪餐的食堂为:东校区春晖园一楼、东校区春晖园二楼、东校区幼儿园食堂、西校区食堂、白云校区第一食堂一楼、白云校区第一食堂二楼、白云校区第二食堂、白云校区第三食堂一楼、白云校区第三食堂二楼、河源校区荔园餐厅一楼食堂、河源校区荔园餐厅二楼食堂和河源校区荔园餐厅三楼食堂,共12个食堂。
其中,学校行政管理部门驻地所在校区安排学校行政部门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陪餐,其他校区安排常驻该校区的院系中层管理人员陪餐。保证每天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食堂落实陪餐,且每个食堂每学期陪餐次数至少达到20次。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陪餐轮值安排表(详见附件2),按时到相关食堂陪餐并按要求完成陪餐情况评价记录。
(二)各单位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跟进本单位陪餐工作,负责与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对接,做好陪餐人员的提醒、协调等工作。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4日前将本单位陪餐工作联系人(见附件3)报送至基建与后勤部后勤服务监管科张晓燕老师企业微信,并严格落实每次陪餐安排结果。
二、陪餐评价方法
陪餐人员应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陪餐人员应在陪餐结束后及时登录企业微信完成评价记录。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陪餐人员应和就餐学生一起排队,与学生同质同价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
(二)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告知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三)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症状,应当立即告知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同一食堂就餐的学生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会将本校陪餐情况在本校校园网、公示栏中进行定期通报,并将陪餐记录统一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基建与后勤部后勤服务监管科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8811920。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食堂陪餐工作实施办法》
2.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陪餐轮值安排表
3.各单位陪餐工作联系人报送表
基建与后勤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