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开放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26〕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粤科规范字〔2023〕2号)、《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5〕1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19〕28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实验室及各类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预约系统的平台化服务水平,使实验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各项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公共资源预约系统使用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14:30
三、培训地点
东校区实验楼二楼微机七室
四、培训对象
(一)教学实验室全体实验人员;
(二)科研型实验室管理人员;
(三)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四)培训用房管理人员;
(五)会议室管理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公共资源预约系统功能介绍与总体操作演示;
(二)账号注册、资源信息填报与开放清单录入;
(三)仪器设备(含大型仪器设备)预约、审核、评价全流程操作演示;
(四)现场答疑。
六、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各类公共资源开放共享是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举措,全体参训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
(二)有序参训。参训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完成签到;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资产管理与招投标中心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的书面请假材料。
(三)学以致用。本次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即投入使用。参训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记录,确保培训后能独立完成公共资源预约系统全流程操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及各类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安全。平台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共同维护实验室及各类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环境。
七、联系方式
网络信息中心蔡老师,020-36546794
党政办公室、资产管理与招投标中心、网络信息中心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