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导师队伍结构,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广师大党委〔201911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24号)等文件精神与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实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原则

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促进学科方向凝练和学科创新团队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高水平有特色的导师队伍。

二、导师遴选

(一)遴选依据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号)文件。

(二)遴选类别与范围

1.导师类别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校外实践导师。

2.参与遴选学位点

14个硕士一级学科点:

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

26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教育、会计、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

申请者最多可按条件分别申请一种学术学位具体学科方向和一种专业学位具体专业领域的导师资格;不同学位点导师资格变更需要重新遴选;机械、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三个新增点所在培养单位要统筹考虑当前已有学位点专业方向(领域)和2023年招生培养工作。

(三)遴选流程

1.学位点制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广师大〔201911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号),制定《学位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新增导师名额。方案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位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要统筹兼顾已制定通过的《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见下文)。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向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与相应支撑证明材料。

3.学位点初评

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位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于516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

报送材料主要有:(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纸质(含签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纸质(含签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3)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核心及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其中佐证材料限填申报表列举材料,且科研成果与个人所填写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材料需经由培养单位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培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报送。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学位点上报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核。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中旬召开会议审查通过新增导师资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批意见,学校公布新增导师资格名单。

2022年新增导师,自动具备2022年招生资格。

三、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一)招生资格审核类别与范围

1.导师类别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校外实践导师。

2.参与招生资格审核学位点

14个硕士一级学科点:

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

2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教育、会计、电子信息。

(二)招生资格审核流程

1.制定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各培养单位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2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广师大党委〔2019116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制定《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具体包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审核标准及流程等内容。各培养单位《工作方案》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表决,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的方案制定工作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专业学位授权点则由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所在培养单位具体负责。

2.导师申请

申请2022年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填写并向所属培养单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培养单位初评

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单位《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对申请2022年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形成本单位《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交由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并于516日前将《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审查后,形成《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电话:020-38813823

电子邮箱:xwpg@gpnu. edu. cn

 

 

附件1:相关学科专业及材料提交联系人

附件2:硕士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相关文档

附件3:材料填写、装订说明

附件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