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第学期校历安排,829日(星期一)开始计算第一周,合计19周。课程教学:118周,课程考试:19周。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从第二周开始。

二、新生学信网学籍核验工作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广师大〔2019704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广师大〔2019701号)的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完成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注册等工作。主要包括

1.核对录取照片和身份证照片。

2.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3.核对前置学历学位。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

各学院将初审、复查结果分别报送,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报送初审结果,新生报到于926日前报送复查结果。复查结果须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督促研究生新生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检查学籍信息

根据《关于采集2022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要求,学院需安排专人提醒2022级研究生新生,在开学后及时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检查学籍基本信息。

、教学准备工作

(一)核对教学课程表

1.本学期课程表初稿已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课程表的查漏、核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若课表(初稿)有误或有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调整申请表》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调整时间为2022826日至202292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培养单位务必于开学两周内提交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邮箱:gsypyk@gpnu.edu.cn)。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授课,且不得擅自调、停(补)课。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相关教师需事先按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要求提交调停课申请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学院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299开学两周内。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任课教师,须事先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并经学院分管研究生院院长、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延迟录入成绩。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上学期期末各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工作,包括成绩表(教务系统导出)、试卷命题审批表、试卷(AB空白卷各一套)、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各一套)、考试(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勤表、学生考试答卷(或论文)(按学号排序)等(具体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开展教学检查

校院两级联合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培养单位组织党政领导、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督导组成员、导师等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校、院两级检查同时进行,以各培养单位检查为主。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到教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巡视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质量,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治意识形态,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抓实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初的课堂教学检查。

、安排研究生及时评教、选课、制定培养计划

1.根据系统设定,各培养单位需及时通知研究生在916前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教务信息平台(学生端)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评教工作,完成评议后,学生方可查看学习成绩

2.学院提醒2022级研究生新生会同导师,及时完成本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并进行本学期的选课。学院收齐保存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表,如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需要调整,需重新上交更新的培养计划表,学院留存以备查证。

3.学院及导师督促本学期有课程学习计划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于开学后第二周内完成选课,并按要求上课;一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于开学后第二周内完成选课,并按要求上课。

、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科学防控,严禁组织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和跨省进行现场实习,将在校开展实践教学的学生列入疫情防控重点,防止出现盲区。秋季学期各类校外实践教学(不论是分散还是集中形式),都需经研究生院和学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学院组织学生到省内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时,要认真研究实习点的当地防疫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要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若需要,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落实安排。实习期间须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实习单位要求就地防控。

2.培养单位要制定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及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学生校外实习纪律,要对本学期学生校外实践情况逐一排查,摸清学生实习地点、实习时间、生活保障、疫情防控防护措施等情况,确保实习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各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和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校外实习动态,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体温检测记录,发现疫情防控风险或漏洞应及时分别向所在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院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4.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可以参与校外实践环节的教学活动,没有返校或不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践教学或采取其他替代方案,确保学生完成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和取得相应的学分。

5.凡是走读(早出晚归)且需要住校的实习生,须凭学校相关部门制作的出入证件进出学校校门。

、检查、提醒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开学后,学院及导师要及时跟进二、三年级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各培养小组组织导师或者专人到实习基地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有成绩不及格或旷课、缺考等现象的研究生办理重修及选课,提醒缓考的研究生适时跟班考试。对2023将达最长年限的各类研究生进行提醒、督促。

、超学习年限学业预警有关工作

为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对学生教育齐抓共管模式,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做好学业预警工作,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

上述各项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相关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老师、杨老师、娄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