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目前广州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全部校区继续开展研究生线上教学并暂停需往返学校校外实习,现将相关工作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线上教学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8日到12月2日(暂定)。

二、线上教学组织形式

线上教学期间,原则上学生全部在宿舍进行线上学习。建议任课教师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一)利用线下课程资源开课:线下自学+线上辅导

对于尚未建设线上课程、不具备线上教学实施条件且无对应平台课程资源的任课教师,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借助网络视频会议/研讨、电子邮件、微信、QQ、钉钉等其他互动工具,提前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PPT)、教学讲义、电子教材、课程音视频、练习题、习题、作业、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和学习要求发给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自主学习,通过线上开展学习指导、在线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作业检查、考核评价等辅导教学活动。

(二)利用在线课程资源开课:线上自学+线上辅导

对于未建成线上课程的任课教师,可以借助相关课程平台,选择引入同类学科专业、相同或相似优质在线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自主学习,教师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研讨、电子邮件、微信、QQ、钉钉等方式开展学习指导、在线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作业检查、考核评价等线上辅导教学活动。

(三)自建课程开课:线上录播或直播+线上辅导

1.录播授课。对于未建成线上课程,自愿利用相关课程平台或教学工具(学习通、雨课堂、知道APP、墨课堂、钉钉、QQ群、微信群等)录制授课视频的任课教师,可上传课程授课PPT、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视频、电子书、期刊、论文、题库等教学资料,供学生在线自主学习,按照教学安排开展线上答疑、作业布置和修改、讨论等。

2.直播授课。对于未建成线上课程,自愿采用直播授课方式的任课教师,可以利用在线平台的远程直播功能,或者网上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线上直播教学。直播教学时间原则上应与课程表一致。直播课程对于网络及服务器压力较大,为防止无法正常播出,需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四)自建课程开课:线上慕课、SPOC+线上辅导

对于我校已经建成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任课教师,积极利用本课程平台或课程资源,或迁移到相应教学平台开展相关线上教学与辅导活动。

(五)其他情形:暂停授课+补课

对于因条件限制无法在线上完成或无法使用在线教学方式保证教学质量的任课教师,可暂停授课,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及可能的补课方案(包括调整到正式恢复线下正常教学后,利用晚上、周末补课等方案),报送各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审核暂缓开课的原因并制定可行的调整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和备案。

三、教学准备与实施

(一)前期准备与测试

1.组建课程教学班群。教务员或班级学习委员组织各班级建立QQ、微信、钉钉等各门课程教学群,将任课教师拉入课程教学群,通知每门课程的每位学生加入课程教学群。课程教学群内不能讨论、发送与教学无关的话题、信息和资料。

2.教学资料上传要求。任课教师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教学视频或音频、扫描和翻拍的图片、作业等在线教学必需的学习资源上传至课程教学群及所采用的线上教学平台,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

3.线上形式检查。各培养单位以线上形式检查审核授课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案调整情况,组织师生进行网络测试,及时反馈,保障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二)线上教学运行

1.课前:授课公告发布。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至少提前1天在教学平台(工具)或课程教学群提前发布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学生应在课前自学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包括观看慕课、自学课件、自测题等。

2.课中:教学过程要求。教师应提前准备好线上辅导内容,师生按照课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登陆教学平台(工具)或课程教学群,教师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或线上集中辅导,加强学生考勤,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线上学习或讨论。

3.课后:课程学习要求。线上教学或辅导结束后,教师应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布置习题,供学生在课后练习,及时批改作业,形成详细的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并将此作为教学检查佐证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线上教学工作,切实帮助师生解决线上教学准备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暂停校外实习

所有校区暂停在广州市内需往返学校的研究生校外实习

上述时间段为初定时间,学校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随时调整教学形式安排,敬请师生密切关注学校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