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的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硕士)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一、招生人数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11名,均为少数民族考生。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骨干计划的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二)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我校骨干计划(硕士)可接受生源范围。
甘肃、新疆2省。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共招11个(其中4个面向工程硕士);生源地须为新疆地区(7个)、甘肃地区(4个)。
(二)招生专业为:民族学(030400)、教育学(040100)、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计算机技术(085404)、控制工程(085406)、光电信息工程(085408)、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共七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配数,以考生实际报名及上线的情况动态调整。
五、报考程序
请于2023年复试前(逾期不再受理)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按照规定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报名和考试。复试时,请提交三方协议书。
七、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与三方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一)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三)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我校有关规定缴纳;骨干计划考生享受我校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系 人:曾老师、宋老师、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