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导师队伍结构,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广师大党委〔2019〕11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3〕71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3〕72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实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原则
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促进学科方向凝练和学科创新团队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高水平有特色的导师队伍。
二、导师遴选
(一)遴选依据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3〕71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号)文件。
(二)遴选类别与范围
1.导师类别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校外实践导师。
2.参与遴选学位点
(1)4个硕士一级学科点:
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
(2)6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教育、会计、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
申请者最多可按条件分别申请一种学术学位(学科方向)和一种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的导师资格;不同学位点导师资格变更需要重新遴选。
(三)遴选流程
1.学位点制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学位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新增导师名额。方案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位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要统筹兼顾已制定通过的《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见下文)。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向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与相应支撑证明材料。
3.学位点初评
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位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于5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
报送材料主要有:(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纸质(含签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纸质(含签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3)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核心及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其中佐证材料限填申报表列举材料,且科研成果与个人所填写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材料需经由培养单位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培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报送。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学位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中旬召开会议审查通过新增导师资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批意见,学校公布新增导师资格名单。
2023年新增导师,自动具备2023年招生资格。
三、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一)招生资格审核类别与范围
1.导师类别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校外实践导师。
2.参与招生资格审核学位点
(1)4个硕士一级学科点:
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
(2)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教育、会计、电子信息。
(二)招生资格审核流程
1.制定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各培养单位根据相关制度,制定《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具体包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审核标准及流程等内容。各培养单位《工作方案》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表决,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的方案制定工作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专业学位授权点则由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所在培养单位具体负责。
2.导师申请
申请2023年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填写并向所属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表》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单位《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对申请2023年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形成本单位《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
4.学位点初审
各培养单位的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交由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点牵头单位于5月16日前将《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5.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审查后,形成《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电话:020-38813823;
电子邮箱:xwpg@gpnu.edu.cn
附件:
1.相关学科专业及材料提交联系人
2.硕士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相关文档
3.材料填写、装订说明
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3日